新疆医科大学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发布于:2023-11-24 17:12 浏览量:131 来源:未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国办发〔2017〕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3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自治区学位委员会联合下发《自治区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管理办法(试行)》(新教规〔2019〕7号)、《自治区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1〕18号)的精神,立足基本国情和新疆区情,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着力提高基层人才培养质量,经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商榷,现将2022年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采取限额招生,额满为止,拟招收临床医学280人(其中,紧缺专业的全科医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妇产科学共计拟招收140人),拟招收中医80人,拟招收口腔医学40人,招生名额分配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条件如下: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医德医风,身体健康,愿为医疗卫生事业而奋斗终身;
2. 已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 已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编号为16位)的临床医师或正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培学员。住培学员报名前须先向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请,基地初审后开具学员在培证明(见附件1)。
二、报名专业
申请人报名的专业学位领域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一致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进行报名,要求如下:
(1)网报时间
202103批次:临床医学紧缺专业,网报时间2023年11月25日10:00-24:00;
202104批次:临床医学(不含紧缺专业)、中医、口腔医学,网报时间2021年11月26日10:00-24:00。
报名实行限额报名,超过此时间期限及报名限额,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功能。
(2)操作步骤:参见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2)。
2. 填写个人信息采集表并提交支撑材料
(1)时间要求:2023年 11月 25日- 27日。
(2)填写个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并提交支撑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支撑材料具体内容见下表。
个人信息表和支撑材料存放至以“临床医师/住培学员+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的压缩包内,于2021年11 月 27日下午19:30时前将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xjykdxxwb@163.com。材料缺项或者未按时提交者均按照审核不通过或自动放弃处理。
(二)信息审核
1. 审核时间:2021年 11月28日-12月15日,为期两周。
2. 新疆医科大学研究生处负责审核申请人网上报名的信息以及所提供的支撑材料。
(三)信息修改
1. 修改时间:2021年12月16日-18日,为期三天。
2. 操作步骤:申请人需按照上述时间要求登陆信息平台,查看申请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