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 发布于:2023-09-05 14:52 浏览量:690 来源:未知
新乡医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河南省独立建制的西医本科院校。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23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为2020年7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
2.申请学位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证书编号为16位)的临床医师。
3.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专业必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招收专业一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录取(招生办公室)
(一)报名时间:7月30日—9月15日。
(二)报名流程:在报名时限内,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信息表》见附件3(无需扫描,直接发送excel版本)和报名材料原件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确保材料完整清晰),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类别(学硕/专硕)+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邮箱xytdxl@163.com,发送邮件时用添加附件的方式进行发送。截止接收日期为9月15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届时,凡不按时提交下述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再反馈,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
2.本科毕业证扫描件;
3.本科学位证扫描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5.《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6.《新乡医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填写后盖章扫描)。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
2.本科毕业证扫描件;
3.本科学位证扫描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5.《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
6.医师资格证书扫描件,尚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5);
7.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须提交培训证明及承诺书(见附件5);
8.《新乡医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填写后盖章扫描)。
(三)初审
审核申请人的报名材料,符合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条件的考生名单预计10月份将在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请登录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官网查看。(https://www.xxmu.edu.cn/yjsc/下同),后续通知均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请关注官网各项工作通知。
(四)入学考试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需要参加入学考试,主要对学生的英语水平进行考察。考试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届时将在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请登录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官网查看。
(五)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入学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请登录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学院官网查看,拟录取考生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第一次学费缴纳,逾期不再开通缴费通道,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水平认定(培养科)
(一)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
各专业参照全日制培养方案设置学位课程体系。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成绩合格且修满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颁发《新乡医学院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结业证书》)(原则上要求自通过录取资格审查起两年内完成学习)
学校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课程学习结束参加学校组织的结课考试,通过后授予相应学分。
(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英语及学科综合)
同等学力申硕学位人员须参加并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专业所要求的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有关安排,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当年发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三)临床专业能力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必须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校视为通过临床专业能力考核。
四、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学位办)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完成学位课程学习、通过水平认定考试以及国家统考后,方可申请进入学位论文水平认定和学位授予流程。
(一)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导师。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导师申请。申请人与导师双向互选,并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工作。
2.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必须按学校关于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自通过开题起至论文答辩不低于1年时间)。
(二)学位授予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按照规定发表学术成果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相应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必须在论文答辩前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申请学位具体工作按学校当年工作安排统一进行。
五、培养年限
申请硕士学位的有效期为五年,即申请人须在学位申请资格审查通过之日(完成第一次缴费并完成现场确认后方为学位申请资格审查通过)起五年内通过申请硕士学位的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并完成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逾期或不合格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费用
根据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16000元/生,分两次交清,每次8000元/生。缴费后,概不退费。
第一次缴费在报名录取后规定时间内缴纳,缴纳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
第二次缴费在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缴纳完毕后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七、其他
(一)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二) 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三)考生联系电话须为本人常用手机号码。
(四)相关事宜通知请密切关注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新医研究生”。
(五)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六)本简章解释权属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学院。